关于开展2023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1    已访问: 1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合肥城市学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校纪委、党委宣传部依据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就学校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具体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合肥城市学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校党字〔2022〕17号)列明责任清单事项。

二、督查对象

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原则,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主,覆盖负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职能部门、单位。

三、督查程序

(一)自查

各单位按照责任清单对各自负责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逐条详实列出自查情况说明,形成自查表,于12月29日下班前报党委宣传部。自查情况说明要说事实列数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二)督查

校纪委、党委宣传部在审查各单位自查基础上,于2024年1月上旬通过实地巡查、查阅材料、调研访谈等方式集中开展督查。

四、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抽调学校纪委委员和党委宣传部人员,组建督查组,分组开展工作。本次督查情况上报学校党委。

附件: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表

 

 

                     中共合肥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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