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寒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16浏览次数:156

各团支部、班级、社团:

为认真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院团委支持院学生会关于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寒假社会实践的倡议。并给予参与此次活动优秀志愿者奖励。

志愿者活动是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一向十分高尚的事业。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现,有利于全社会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范。是当代大学生青年志愿者肩负的使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以传承和弘扬奉献精神为主题,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参与当地政府举办的社会志愿者服务或自发组织的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活动主题

传递冬日温暖,塑造美丽心灵

三、活动安排

在寒假期间积极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社会志愿服务,开展倡导文明礼仪、维护秩序、保护环境的社会志愿服务。面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特殊群体,开展志愿帮扶活动。

四、工作要求

1、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各活动要有总结和照片,电子版本发至团委邮箱ajdcjxytw@126.com

2、参与活动期间要务必注意安全,征得父母同意,并与家人及老师保持联系。

3、尽可能参与当地政府组织或倡导的公益活动,避免陌生组织,以防进入传销。

 

共青团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