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基础知识问答(一)

发布者:建大城建发布时间:2021-12-06浏览次数:620

合肥城市学院党代会基础知识问答(一)




编者按:

中国共产党合肥城市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将于12下旬召开。为帮助全校广大党员、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党代会,学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将相关知识以问答形式介绍如下,供大家学习。

党代会基础知识问答(一)

1、党代表大会的名称及次数的排列是怎样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如:“中国共产党×××省第××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厂(所或其他基层单位)第××次代表大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次数排列一般采取累计方法,如××省已召开过九次代表大会,下一次代表大会叫“中国共产党×××省第十次代表大会”。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可以排列次数,“次”的计算方法原则上参照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排列计算方法。

党的地方各级组织所在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党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变更,不论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凡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代表大会的次数应重新排列。党的地方组织所在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党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未变,不论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有无变化,其党代表大会的次数仍应连续排列计算。

2、基层党组织任期是如何规定的?

党章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校党委每届任期五年。

3、什么是党代表大会?

党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一项带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是党的各级组织包括中央组织、地方各级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

《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有:(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委报告的一个内容);(3)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还有权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5、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时限《党章》没有做统一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按规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代表大会的时限原则上应同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期一致。

6、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基层党组织如何确定代表名额和代表构成?

代表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应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坚持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的原则,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单位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7、持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现所在单位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持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因其正式组织关系尚在原工作单位,在现所在单位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不能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8、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已调离原选举单位后,其代表资格是否有效?

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在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以内调动工作的,其代表资格仍然有效。如已调离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并已将党的组织关系转出,则不能作为代表出席党员代表大会。在这种情况下,如工作需要和条件允许,原选举单位可以补选代表。

9、在什么情况下代表视为出缺?

经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般可视为出缺:死亡;患精神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本人辞去代表资格,并经选举单位多数党员(代表)同意;由于各种原因被取消代表资格;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调到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以外单位工作,并已将党的组织关系转出。

10、预备党员可否列席代表大会?

预备党员可以列席党代表大会。一些担任领导职务的预备党员列席党代表大会,有助于他们学习党内生活的有关知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也有利于他们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