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2浏览次数:99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学期工作计划,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期末考试于20141214日(周日)上午9:00~11:00举行,具体日程表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通知工作

1、各学生所在系负责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入场,同时于考前做好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

2、所有参加考试学生可按照考试安排表上的时间、地点,以行政班(自然班)为单位参加考试,也可登陆正方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步骤:校园网主页-办公系统-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二、考务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在考试日程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开课单位主考和课程主考落实工作,并报教务处。

2、课程主考工作原则上由该课程主讲教师(含外聘教师)承担,开课单位可在该原则基础上视班级数增派;课程主考与同时段监考教师严禁互相兼任,且课程主考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所辖考场范围。

3、监考任务已经落实(见附件安排表,也可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查看),不得随意调换,监考教师病(事)假和监考调换需经所在部门批准、登记、备案;各教学单位应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有监考任务的老师。

4、各开课单位在日程公布后按照有关课程质量标准、要求组织实施程序,开展本单位承担课程的命题工作。试卷付印环节应完整履行交接手续;试卷印好后,各单位考务人员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并妥善保管,于考前分发给课程主考教师。

6、有关监考和课程主考工作的未尽事宜,参照考场记录单中监考和课程主考职责中相关条例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4-2015学年1学期15周考试安排表.xls

  

                        教务处

                         201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