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合肥城市学院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10

关于举办合肥城市学院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5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4月10日至5月5日举办合肥城市学院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级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祝家贵

组长:马建国、田  

  员:陈大伟、林  岳、雷庆关、陈晓华、刘家琪、曹  泽、吕家云、王海英

校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协调联络各部门,项目申报和省赛入围评审推荐等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为双组长的院级大赛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开展本学院大赛各项工作。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围绕新工科、新文科方面建设目标,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负责人须具有我校学籍,且不得作为他校参赛团队负责人。参赛团队须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报名系统(网址:cy.ncss.cn)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确保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三、参赛赛道

本次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产业命题赛道。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由学生处(团委)另行组织,本通知中“互联网+”大赛指高教主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

四、校赛方案

(一)任务分配

按照“互联网+”大赛安徽省组委会秘书处的指导,学校按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分配参赛最低项目申报数,各学院最低项目申报数见下表:

学院数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合计

最低项目申报数

180

150

220

251

801

(二)项目申报

1.各学院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指导学生5月5日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大赛报名系统报名,填报参赛团队信息和项目申报,做好比赛准备。

2.学生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须为参赛项目的实际成员。跨专业组建团队归属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参赛团队申报创业类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宜利用他人项目参赛。每个参赛团队须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信息在报名时与参赛团队信息一起填入系统。

3.2022级各层次在校学生原则上全部报名参赛,其项目申报书作为该项目团队全体学生本学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期末考核材料和主要评分依据。

(三)评审与比赛

校选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中初赛评出一、二、三等奖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决赛在一等奖基础上评出特等奖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1.初赛阶段(55——5月10日)

各学院成立初赛评委会,在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对本学院参赛团队在报名系统提交的作品文案进行评定,评选出本学院校赛一、二、三等奖。原则上前5%为一等奖,前5%-15%为二等奖,前15%-30%为三等奖。各二级学院于5月10日前完成校选拔赛初赛,并将评选结果和决赛入围(一等奖)作品和团队名单的提报教务处。

2.决赛阶段(5月11——5月14日)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担任评委,组织决赛。决赛形式主要为文案评审和现场路演,决赛成绩排名靠前项目团队评定为特等奖,推荐参加省赛。特等奖名额根据省赛组委会划拨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数量确定。决赛路演采用现场展示、陈述、答辩形式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大赛文件要求,省赛组委会划拨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数,是依照我校申报的项目总数和参与的学生总数按一定比例来进行核定的。各学院应将对低年级的统一要求和对高年级的宣讲鼓励相结合,广泛动员,高标准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

(二)各学院应广泛动员专业教师参与到比赛中来,给学生实际指导。要将广泛动员和重点指导相结合,在完成数量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质量上有所突破。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学生申报。要以大赛为抓手,推动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课程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人才培养全过程。


附件一:学生端报名系统操作指南.pdf

附件二:历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样版.zip

附件三:XXXX学院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评审结果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