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23浏览:492设置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38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1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国家助学金评定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三、奖励(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3档,每人每学年分别为2000元、3000元和4000元,各系名额分配表见附件7

四、评定程序

各系应严格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依据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系在名额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等额评定、汇总、公示,报学生处统一审核,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14日。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系统一提交国家助学金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推荐名单表,相关数据信息需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同时提交。

六、其他要求

    1、各系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可以对孤残、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变故等学生优先考虑,资助标准由各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其中在校残疾学生必须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2、各学院要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圆满完成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电话:88561222,联系人:范慧娟)


                                                                                                                                    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2:(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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