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会议纪要第[2021]15号 2021年5月26日

   发布时间: 2021-05-26    访问次数: 94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会议纪要


79期  〔2021〕第15

院办公室                                2021526

直线 6

525日院领导专题会

2021525日下午,马建国副院长在滨湖校区图书馆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会,院领导林瀚、王志建、魏宪友、田园、杨彦友、宇晓锋出席,办公室主任王利康列席。

会议专题学习了《教育法(修订)》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专题研究我院高质量发展关键指标问题,具体是:

  1. 会议认为,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也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修订后的教育部进一步明确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这对建设教育强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会议要求,全院要深入学习《教育法(修订)》,建立领导班子先学、分管院领导在分管领域领学、院属各单位分头学的学习制度,务必在全院普及教育法(修订)。

二、会议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是民办教育系统的一件大事,当前,教育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学院要积极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着力发展更加优质、更有特色、更为包容的民办高等教育。

三、会议指出,高质量发展关键指标是社会有关机构对高等学校进行客观评价的核心指标,我院要围绕关键指标精准发力,并以关键指标为牵引,带动学校各项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改则生,不改则亡”,学院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要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创新,把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工作做实做细,探索切实可行、符合自身实际、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会议强调,学院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教务和人事管理部门要尽快研究完善相应鼓励政策,进一步建强专业带头人队伍。会议强调,学院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就业,有关职能部门要以“三考”为重点,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搭建相应平台,优化学生高质量就业最佳路径。




报:院领导。

发:各系(院)、各职能部门。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