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院长办公会决定
2021年5月28日上午,马建国副院长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院领导林瀚、李义宝、王志建、田园、杨彦友、宇晓锋出席,办公室主任王利康列席,教务处处长陈大伟、学生处处长林岳、人事处副处长罗丽在研究相关议题时列席。 会议审议了《专业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讲师职务申报推荐的补充规定》,研究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审情况、2019-2020学年辅导员考核情况、表现突出及满年限教职工调薪事项、学生学科竞赛有关奖励事项,决定: 一、原则同意《专业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请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二、同意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意见,审议通过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请学生处根据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 三、原则同意《讲师职务申报推荐的补充规定》,请人事处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四、同意2019-2020学年辅导员考核结果,请学生处根据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 五、同意对12位工作表现突出和3位满年限的教职工按有关规定进行调薪。 六、同意学生处意见对2018年学科竞赛指导教师进行奖励,请学生处根据会议要求,尽快修订完善学科竞赛制度。
发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抄报:校党政领导。 | 党委办公室 2021年5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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