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科研计划及省级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34 号)的通知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科研相关的计划及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征集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重大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高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与发展目标,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急需领域,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有组织科研,合理设置、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动态调整,科学评价、注重实效,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高校科研组织模式和体制机制,提高高等教育对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贡献度、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度、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四个面向”。编制年度科研计划,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整合科研资源,明确主攻方向,注重重大理论创新、重大成果应用、重大决策咨询。

2.坚持服务需求。编制年度科研计划,要认真分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未来趋势,明确重点研究领域、重点突破方向,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等环节,提供更多创新成果供给,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

3.坚持分类指导。编制年度科研计划,要充分结合学校实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优势特色学科和研究领域,合理确定不同类型项目的数量与结构,既“顶天要高”,又“立地要实”,形成自身优势特色鲜明的科研体系。

4.坚持统筹协调。编制年度科研计划,要坚持学科、平台、人才(团队)三位一体,统筹谋划。深化资源配置方式改革,打破体制机制障碍,重点学科、重大平台、重点智库要重点支持,鼓励高校支持与培育有转化落地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

二、任务目标

以年度科研计划为牵引,促进高校更加紧贴教育强省、人才强省的历史使命,更加适应、支撑、引领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校围绕高峰学科,依托高端平台,引育高层次人才,激发创新活力;造就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培育一批优秀青年科研骨干,凝练一批科研项目,产出一批科研成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年度科研计划类别

(一)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旨在培养和建设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群体。

(二)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旨在挖掘、培养一批杰出青年科技才俊。

(三)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旨在引导高校充分重视人才梯队、人才库建设,在前沿领域、重点方向、学科交叉等方面重点布局,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知识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

(四)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旨在以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科技前沿需求为目标,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突破和应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管理科研工作者开展探索。

(五)安徽省高校委托项目

依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组织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以及高等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委托的方式,由高校承接进行研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编制工作

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必要举措,是高校发展的必然之路,是新形势下高校能否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发挥作用的重大考验。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编制年度科研计划的重要性,坚持“四个面向”,发挥优秀科技人才的引领与凝聚作用,在科研政策制定、科研资源协调、科研意识形成、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探索形成有组织科研的有效模式,产出更有价值、更有特色、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成果。

(二)二级学院内部应加强组织和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工作组织领导,坚持二级学院院长亲自动员、督促、指导各教研室及广大教职工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申报率纳入年终考核评价),强化对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协调,加强基层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健全科研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研项目来源与激励机制。

(三)强化项目管理

1.青年教师培养

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督促与激励机制,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做好科研项目立项与教职工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发展策略和青年教师人才培养有序推进。

2.以参与人方式参加本校科研项目申报的,在一个科研周期内(一般视为近 2 年)同一人原则上不能超过 2 项科研项目。

3.四类论文不再作为今后省级科研项目的结项评审主要支撑材料。

各二级学院认真填报相关科技计划及科研项目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并于4月15日前由二级学院统一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本发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陈前程,郑艺涵

电话:0551-88560628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rar

 科技处

2024年3月28日